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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保验收

竣工环保验收

宁德市蕉城区鑫丰养猪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全文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27       发布人:小编      

宁德市蕉城区鑫丰养猪专业合作社于2017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宁德市蕉城区鑫丰养猪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蕉城区农业局,霍童镇人民政府,大石村村委会,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的3位专家共9人, 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宁德市蕉城区鑫丰养猪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选址于蕉城区霍童镇大石村石虎山,规划用地面积23310平方米,建筑面积5330平方米,目前实际用地面积4004平方米,建筑面积2408平方米,规模年存栏生猪2000头(其中母猪160头)。项目建有生产管理区、养殖区、环保设施等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委托泉州海洋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0年1月18日获得宁德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宁市环监[2010]表 002 号)。项目于2010年2月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8月投入试生产运行,2010年9月13日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宁市环验[2010]表012号)。由于生物垫料工艺实施难度大,该养殖场将废水处理工艺改为“沼气+氧化塘+果园消纳”处理模式,并对废水处理工艺变更进行网上备案。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5万元,占总投资的32.5%。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该场采用干清粪工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进入沼气池(2个容积303立方米),沼液经五个氧化塘(2600m立方米)进一步处理后用于周边果

园和林地灌溉。果园面积为200亩,布设管网约800m。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猪舍和污水处理系统等产生的恶臭。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后排放,猪舍采取及时清理粪便、定期消毒、强制通风等措施,以减少恶臭对外界的影响。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通风设备,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以降低噪声的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猪粪、沼渣、病死猪和母猪分娩物、医疗废物。猪粪、沼渣统一收集后堆放在临时堆放场,用于附近农户农作物施肥,病死猪和母猪分娩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卫生填埋(建有 2个容积为90立方米填埋井)。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沼气池为水泥构筑物,有进行防渗漏处理,氧化塘池均垫有防水塑料布,可防止废水渗漏至土壤。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氧化塘出口 pH、SS、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等项目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的标准 。

   (二)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 7 标准(<70);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建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整改后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整改要求

    1、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2、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

    3、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的建设,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杜绝生产废水外排;

    4、完善验收调查报告内容,补充项目周边水质状况调查。

附:宁德市蕉城区鑫丰养猪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名单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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