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环评审批 > 福鼎市

福鼎市

福鼎市

2024年7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鼎市三联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管网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26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福鼎市三联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管网项目

福鼎市

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鼎市三联污水处理厂三期位于福鼎市龙山溪和桐山溪的汇合处朱家湾(原征地红线范围内),配套管网工程位于海湾新城、玉塘新区、滨海新区、百胜片区、山前里洋片区、山前后胆溪两侧片区、桐城南湾片区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扩建1座处理规模为3万m3/d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工艺”并对现有一、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进行改扩建以及对厂外配套管网工程的城区雨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包括海湾新城、玉塘新区、滨海新区、百胜片区约60 km),现状74 km污水管网进行病害修复,山前里洋片区、山前后胆溪两侧片区、桐城南湾片区雨污水改造,新建污水管约24.08 km,新建雨水管约17.2 km,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30143.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979万元。

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对厂区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恶臭、尾水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噪声、各类固体废物的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在施工场界四周应设置围挡,并配备喷雾降尘措施,优化车辆进场路线和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等措施;

(2)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澄清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车辆冲洗和水泥养护,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进行集中收集,综合利用,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物应按照规定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土地平整产生的弃方用于福鼎市周边工程项目回填。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沉砂池、氧化沟、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料仓、污泥调理池通过采取加盖、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洗涤-生物滤床过滤联合除臭处理。

(2)水污染控制措施:污泥脱水固液分离产生污泥脱水废水,该部分废水通过管网统一返回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噪声处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级高的设备采取厂房墙体隔声、加装减振垫片、绿化吸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栅渣、沉砂池沉砂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经浓缩后进入污泥脱水车间进行压滤脱水,使其含水率≤60%后外运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中实验室分析和在线监测仪废液、废矿物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福鼎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5日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同步在福鼎周刊登报公示2次,并在周边村委公告栏进行粘贴公告。公示期间均为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fuding.gov.cn/bmzfxxgk/zjj/zfxxgkml/tzgg/202310/t20231031_1878032.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免责声明: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披露平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