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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道G104线流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09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道G104线流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307-350982-04-05-230394,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意见,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福鼎市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选址符合福鼎市土地利用及城市发展相关规划,符合宁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福鼎市G104国道原桥桥址上,南连福鼎城关,北接山前镇,上跨福鼎市桐山溪。项目为二级公路的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危桥,新建V型刚构预应力连续梁桥以及侧引桥,桥梁规划长度395米、宽度27米,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级别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千米/时。项目总投资12190.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2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避免大挖大填。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临时占地和影响区域生态的恢复工作。

(二)应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区的午、夜间休息时段,将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加强运营期交通噪声的环境管理,适当地段应设置禁鸣标志,制定并落实运营期间噪声定期监测制度,距离较近的居民点应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效果较好的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的标准或达到室内使用功能的要求。

(三)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涉水桥墩施工应设置围堰,并妥善处置钻渣、泥渣。

(四)施工现场及土石方运输应采取防风、降尘、洒水等措施,施工现场应设围挡,物料堆放场所应采用篷布覆盖等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施工垃圾应综合利用、处置,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及时调配、清运,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项目执行标准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运营期大桥两侧红线外35米范围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它区域执行2类标准。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你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贮存(处置)场所,按照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开展污染物跟踪监测。你公司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负责。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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