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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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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23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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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古田县城关、凤都、泮洋、大桥、吉巷、平湖-凤埔、卓洋、鹤塘、杉洋、大甲等

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分三个子项目:1、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近期2021年度项目);2、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近期城乡片区项目);3、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近期村级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9197.3万元。

包括城关、凤都、泮洋、大桥、吉巷、平湖-凤埔、卓洋、鹤塘、杉洋和大甲分区等10个规模化供水分区,以及全县偏远农村地区新建集中式供水122处,新建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120处。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1)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系统废水、机械和汽车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管道试压水、混凝土养护废水、隧洞施工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

(2)运营期水文情势影响

①水位影响

大桥分区上安章水库清淤,洪水期水位变化不大,恢复了水库调节功能;大桥分区九坑山塘水位无影响;鹤塘分区溪边拦水坝洪水期水位有所回落;杉洋分区坑里水库水位较供水前有所降低;大甲分区柏洋水库水位较供水前有所降低;城区分区桃溪水库水位较目前有所升高。

吉巷分区广胜溪拦水坝、卓洋分区上半山拦水坝、泮洋分区芹石村溪、大甲分区宝桥溪拦水坝洪水期水位明显抬高,因上游河道坡降较陡,在较短河道范围内壅水基本尖灭,壅水影响范围较小。

平湖-凤埔分区官田拦水坝洪水期水位抬高壅水影响范围在655m范围内,针对官田拦水坝建设可能淹没左岸农田,要求拦河坝上游河道左岸建设防洪堤,防洪堤堤坝顶标高520.50m,长度655m,可抵挡30年一遇洪水,确保拦水坝上游左岸农田不受洪水破坏。

②取水工程下游水量影响分析

大桥分区上安章水库和城区分区桃溪水库剩余下泄流量均满足生态流量。

大桥分区九坑山塘、吉巷分区广胜溪拦水坝、平湖-凤埔分区官田拦水坝、卓洋分区上半山拦水坝、泮洋分区芹石村溪、鹤塘分区溪边拦水坝、杉洋分区坑里水库、杉洋分区紫峰溪河道泵站、大甲分区柏洋水库、大甲分区宝桥溪拦水坝剩余下泄流量均不能满足生态流量,本环评提出加强枯水期各分区内部水厂联合供水和取水量控制,在满足供水区生活供水前提下尽量减少取水,尽量增加下泄流量,可满足下游河道生态下泄流量,可有效降低水厂取水对拦水坝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的影响。鹤塘分区仅满足供水分区生活用水量前提下,枯水期需协调上游溪边水库下泄流量以满足溪边拦水坝生态下泄流量的需求。

③水温影响分析

大桥分区上安章水库和九坑山塘、吉巷分区广胜溪拦水坝、平湖-凤埔分区官田拦水坝、卓洋分区上半山拦水坝、泮洋分区芹石村溪、鹤塘分区溪边拦水坝、大甲分区宝桥溪拦水坝均属于混合型,项目取水对水库水温无影响。

杉洋分区坑里水库属于不稳定分层型,项目建成后增加水库取水量,水温梯度减弱。

大甲分区柏洋水库属于稳定分层型,项目建成后增加水库取水量,使库内不同水深的水温分布较取水前更加均匀。

(3)运营期水质影响分析

各供水分区取水口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表2和表3标准限值;项目建成后将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随着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的推进,可有效控制进入拦水坝的污染物,未来各分区取水口水质能进一步优化,符合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4)净水厂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影响

项目各净水厂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泥水处理后上清液、滤池反冲洗废水收集后用泵送至混凝沉淀池前作源水使用;净水厂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排至市政管网或经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或农田灌溉。

⑸运营期退水区影响

项目建成后受水区包括古田县城区分区,以及凤都分区、泮洋分区、大桥分区、吉巷分区、平湖-凤埔分区、卓洋分区、鹤塘分区、杉洋分区、大甲分区等乡镇供水区。退水进入古田县城区及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对退水区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扬尘对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通过对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近施工路段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距离敏感点较近路段设置施工围栏,可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运营期净水厂运行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加药间逸散的少量废气、进出厂区的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以及水厂食堂产生的油烟等排放量小,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对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可能产生影响,通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可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施工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在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各水厂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土石方、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净水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以及机器检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化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

5.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大甲分区隧洞疏排水对上方植被影响较小;运营期水厂生产、生活污水管道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不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涉及相关的危险物质主要集中在净水厂。净水厂存在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次氯酸钠溶液和柴油,初判净水厂环境风险潜势为I。通过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可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综合分析,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

(1)施工期

①项目取水工程施工涉及现有水源取水口的有大桥分区上安章水库和九坑山塘,因此评价要求加强如下施工管理。②施工场地施工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机修及汽修废水):各施工场地分别沉淀池、隔油池,混凝土系统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道路浇洒,不外排。③围堰基坑排水:每个围堰施工区域周边分别设置不小于20m3沉淀池,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或场地洒水降尘。

③隧洞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在大甲分区隧洞进、出口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不小于85m3,隧洞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隧洞施工(开挖)用水或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剩余废水达标排放。④施工场地、围堰施工区域周边截排水沟:各施工场地、围堰施工区域根据施工场地占地情况、地表径流情况设置截排水沟,确保上游汇水不进入施工场地。⑤混凝土养护:多次少量洒水,避免形成径流。⑦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污水排放设施处理;施工场地设置免水打包型环保厕所打包处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合理处置。⑧管道试压:出水口设置滤布,通过滤布过滤后分段排放。

(2)运营期

①滤池反冲洗水:收集后用泵送至混凝沉淀池前作源水使用,不外排。②沉淀池排泥废水:经“浓缩+机械脱水”或“调节池(絮凝沉淀)+自然干化场”处理,浓缩池、调节池、自然干化场等上清液回用做源水,机械脱水滤液抽回浓缩池处理。③化验室废水、净水厂生活污水:城关水厂、城西水厂、鹤塘分区大东水厂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其他净水厂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类标准,用于周边林地或农田灌溉。

④生态流量     项目各取水工程均以供水为功能,在满足供水区生活供水前提下,尽量增加取水拦蓄工程的下泄流量,最大限度降低取水对拦蓄工程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的影响,设置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装置。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施工区域洒水抑尘、施工围挡喷雾降尘。

(2)运营期: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厂区加强绿化,污泥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在厂内的堆存时间。

3.声环境:

(1)施工期:施工车辆限速、禁鸣;文明施工,设置施工围挡等降噪措施;路面破除等高噪声作业避开午间、夜间休息时段。

(2)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风机消声、软连接。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弃土弃渣部分回填和利用,其余及时由自卸汽车运至指定堆场。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渣场,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保持箱体完好、有效遮盖、不得超载。维修废机油等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运营期:生活垃圾、纸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水厂制水过程产生的污泥脱水后清运供给制砖厂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5.地下水环境:

(1)施工期:施工期在隧洞周围、断裂带、地表出露泉点、沟流等处对排水变化情况和顶部地表水体和植被进行监督性监测。隧洞施工应做好防水措施。

(2)运营期:

①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污水处理设施、加氯加药系统,以及相应的输送管道做好防渗设计,管阀连接处做好密闭等相关措施,降低或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风险物质、危险废物暂存区域,应做好地面防腐防渗设计,同时设置液体泄漏收集装置。

③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加氯加药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的地面破损观察或检查和维护,对突发的污染物泄漏事故编制应急预案,并对事故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理。

6.环境风险:

(1)规范设计总图布置。制定完善的化学品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专人负责。

(2)按要求设置次氯酸纳储存区围堰,围堰设置情况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 制定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应急预案体系,配备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

(4) 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供水区,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3日通过网络公示(福建环保网)、古田县各乡镇公告栏张贴公示的方式同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同时在公示期间进行两次登报公示(闽东日报2023年4月11日第10151期、13日第10153期),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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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nd.hjxxgs.com/gongshi/846.html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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