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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宁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4       发布人:蕉城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3日我局拟对宁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3-2930858

传    真:0593-2930856

通讯地址: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21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宁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建设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15号

宁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利用厂房内闲置场所拟新建设1个喷漆房,1个清洗房,喷漆房建筑面积为214平方米。对部分零部件进行喷漆处理,可年喷漆加工60条80米自动化生产线。片材挤出成型设备 2 台,年产片材 2500 吨。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生产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房废气经“风琴过滤器+漆雾毡过滤器”+过滤箱+活性炭吸附+ UV光氧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清洗房废气经“活性炭吸+UV光氧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和处置应做到计量规范、台账清晰、去向明确。

项目执行标准

(一)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排放标准及表3、表4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腻子打磨粉尘及喷漆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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