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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4-01-24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福鼎市

福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由福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沙埕港八尺门内湾,建设内容包括:① 互花米草整治面积11.97hm2(已整治完成);② 红树林滨海湿地生境恢复192.32hm2(清退滩涂及围网养殖等161.13hm2;宜林地地形改造263.38hm2,其中起垄造滩22.81hm2,围堰改造240.57hm2;种植红树林192.32hm2;建设红树林管护通道2140m);③ 海堤生态化2.94km(清退滩涂养殖0.56hm2;现有海堤堤面生态化改造;投放牡蛎礁2.94万m3);④ 岸线整治8.65km(清理垃圾);⑤潮沟疏通142.17hm2(清退滩涂及围网养殖75.66hm2;疏浚量319.80万m3);⑥入海污染物控制(流域治理面积58.13hm2);⑦监测评估和长效管护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52434.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8.4万。

(一)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泥沙和石油类。疏浚吹填产生悬浮泥沙。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影响;

2.废气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及运输扬尘;

3.噪声影响主要是高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垃圾。

(二)拟采取的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措施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的化粪池;悬浮泥沙扩散,疏浚作业时应布设拦污屏;禁止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海。

2.废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水泥、沙石料应统一堆放,设置盖棚,起尘严重的场所加设挡风尘设施。

3.噪声:施工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的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最大限度地减轻噪声影响程度。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023年4月10日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上对本项目建设进行首次公示,2023年4月13日-4月26日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周边村庄张贴环评公示,并在《福鼎周刊》报纸上发布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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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fuding.gov.cn/zwgk/tzgg/202311/t20231124_1887357.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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